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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尺寸(約mm): 徑50 x 高90,​ (飲用口)徑75
●容量: 230ml
●重量(商品淨重)[g]: 50
●重量(含包裝材料)[g]: 50
●產地: 中國
●品牌名: CB JAP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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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務必考熱區 商事法 每日好書推薦





實務必考熱區 商事法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• 《實務必考熱區 商事法》






      本書特色

      完全精選

      判例、判決、裁定

      民庭總會決議

      行政函釋

      大法官解釋

      法律問題

      想考上就一定要知道的實務見解

      本書一改以理論為主體、實務為點綴之傳統參考書編排方式,以實務見解(包括司法及行政實務見解)為主幹呈現,經由單元方式盡可能地將具歧異之實務見解收納其中,且詳細擷取各見解之論述過程,併輔以相關學理見解,足妥適呈現特定爭點之各方論點。此外,本書亦透過體系化之方式歸整各單元,並收錄商事法各重點考科,不僅方便讀者快速檢索所需資源,更可謂全方面掌握不同考試類別之需求。相信本書可使讀者以最高效率掌握商事法各科實務重點,於面臨漸偏向以實務見解為出題方向之國考時能勢如破竹,順利成為未來創造「實務見解」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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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• 作者介紹






        格法

        北大法研所碩士(主修保險法)
        律師高考及格
        現為執業律師

        格法,音譯自「gefahr」,即指危險。所謂危險,廣義而論,或可指一種不確定性,進而可能造成主觀上之憂患感。如何消除此種主觀之憂患,就經濟上的危險,或可透過保險之方式予以分散;至於人生道路上所面臨的其他危險,個人以為,或可透過三種方法予以降低,即劃定目標(目的)、擇定方法(手段)及堅定執行(毅力)。換言之,當劃定靶心後,應思索如何才能最有效率地將弓拉滿並提升準確度;確立方法後,即須予以貫徹,直至能確保鬆手後,箭將命中靶心。最後,就本書讀者所直接面臨的考試或法律學習危險如何消除,或亦可透過此三種方法,即設定學習所欲達成的目標,選擇最有效率的方式、書籍,並持之以恆地貫徹它,相信終可窮盡法律所蘊含的邏輯、精神,並順利消弭此項危險,此或亦可謂為「格法」的另一項意涵。當然,若喜歡危險所蘊含的不確定感,或許也可以不用試著消除它,順性而觀此不確定性轉為確定之結果,既係自己所選,相信應該也是好的結果吧!

        藉此簡介,闡述一下筆者從授業恩師處學得的粗略心得與想法,至於筆者是圓是扁,興趣為何,我想應該也不太重要了吧XD

        作者相關著作:《





        實務必考熱區 商事法-目錄導覽說明








        • VOLUME 1 公司法

          CHAPTER 1 總則

          section 1 公司之設立與登記P1-1-2

          UNIT 1 設立中公司之性質P1-1-2

          最高法院58 年度第1 次民、刑庭總會會議決議3

          設立中公司、發起人合夥、無權利能力社團

          UNIT 2 設立中公司與成立後公司之關係P1-1-6

          最高法院71 年度台上字第4315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同一體說、契約行為說

          UNIT 3 公司登記之效力P1-1-9

          最高法院77 年度第9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2

          絕對不可對抗、不可對抗善意第三人

          section 2 公司行為之限制P1-1-12

          UNIT 1 資金貸與之限制P1-1-12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7 年度台上字第1030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資金貸與、強制禁止規定、區分說

          UNIT 2 保證行為之限制P1-1-14

          最高法院74 年台上字第703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物上保證人

          section 3 公司之負責人P1-1-16

          UNIT 1 實質董事之概念P1-1-16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1 年度台抗字第861 號民事裁定

          實質董事、其他有代表權之人

          UNIT 2 忠實及注意義務與經營判斷法則P1-1-19

          高等法院98 年度上字第1307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經營判斷法則

          UNIT 3 對外損害賠償之請求權人P1-1-23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6 年度台上字第186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公司法第23 條第2 項、他人

          section 4 公司之經理人P1-1-27

          UNIT 1 經理人之認定P1-1-27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1 年度台上字第1886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實質認定說、形式認定說

          UNIT 2 公司經理人與商號經理人之本質區辨P1-1-30

          最高法院42 年台上字第554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民法適用說、排除民法適用說

          section 5 選任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為董監事P1-1-33

          UNIT 1 違反禁止同時當選董監事之情形與效力P1-1-33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4 年度台上字第35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公司法第27 條第2 項但書、百分之百轉投資

          UNIT 2 代表人所獲報酬之歸屬P1-1-40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1 年度台上字第1696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法人董監事之代表、報酬歸屬

          CHAPTER 2 有限公司

          UNIT 1 自己代表之限制與例外P1-2-2

          經商字第10102119590 號

          一人有限公司、自己代表

          UNIT 2 股東出資額之轉讓P1-2-4

          經商字第10102427310 號

          公司法第111 條、出資額繼承

          UNIT 3 不執行業務股東之權限P1-2-7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2 年度台抗字第378 號民事裁定

          不執行業務股東、代表權

          CHAPTER 3 股份有限公司

          section 1 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P1-3-2

          UNIT 1 發起人之認定P1-3-2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3 年度台上字第2188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形式認定說、實質認定說

          UNIT 2 發起人之權限P1-3-4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2 年度台上字第727 號民事裁定

          開業準備行為、設立必要行為

          section 2 股份與股票P1-3-7

          UNIT 1 具否決權或複數表決權特別股之禁止P1-3-7

          經商字第11159 號

          複數表決權特別股、黃金股

          UNIT 2 股份之轉讓-以契約或章程限制股份轉讓之可行性P1-3-9

          高等法院97 年度重上字第61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以契約或章程限制股份轉讓之可行性

          UNIT 3 股份之轉讓-公司設立登記前轉讓股份之效力P1-3-12

          最高法院47 年度台上字第46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無效、對公司不生效力

          UNIT 4 股份之轉讓-發起人違反轉讓限制移轉股份之效力P1-3-14

          最高法院70 年台上字第458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無效、債權行為、物權行為

          UNIT 5 股份之轉讓-回籠股之限制P1-3-17

          最高法院72 年度台上字第289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強制禁止規定、交易安全

          section 3 股東會P1-3-20

          UNIT 1 股東會之召集與提案-少數股東召集股東會之要件P1-3-20

          經商字第10002335540 號

          不能召集、不為召集、其他事由

          UNIT 2 股東會之召集與提案-監察人召集股東會之要件P1-3-26

          高等法院99 年度上字第1166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為公司利益而有必要、董事會不能或不為召集

          UNIT 3 股東會之召集與提案-股東會召集之通知P1-3-30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3 年度台上字第615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股東會召集通知、發信主義

          UNIT 4 股東會之召集與提案-股東會召集事由列舉之程度P1-3-32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8 年度台上字第923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召集事由、議案具體內容

          UNIT 5 股東會之召集與提案-股東提案權P1-3-35

          高等法院101 年度重上字第673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自身利害關係、迴避、固有權利

          UNIT 6 股東會之決議:決議之成立-定足數之計算P1-3-41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5 年度台上字第984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已發行股份總數、假處分

          UNIT 7 股東會之決議:決議之成立-多數決之計算P1-3-44

          高等法院93 年度上字第928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自身利害關係、表決權

          UNIT 8 股東會之決議:決議之成立-代理出席P1-3-49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1 年度台上字第2496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法人股東之代表人、代理出席

          UNIT 9 股東會之決議:決議之成立-通訊投票P1-3-52

          經商字第10102414350 號

          電子投票、臨時動議、修正案

          UNIT 10 股東會之決議:決議之類型-假決議之適用情形P1-3-55

          民國72 年5 月2 日司法院第三期司法業務研究會

          特別決議、假決議

          UNIT 11 股東會之決議:決議之類型-讓與主要營業或財產之判斷P1-3-58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0 年度台上字第717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主要財產目錄、所營事業不能成就、質與量分析

          UNIT 12 股東會之決議:決議之瑕疵-得撤銷1 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的要件P1-3-63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1 年度台上字第2496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民法第56 條第1 項但書、當場表示異議

          UNIT 13 股東會之決議:決議之瑕疵-得撤銷2 基於無效董事會決議而召集之決議效力P1-3-67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6 年度台上字第2833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有效、得撤銷、不成立

          UNIT 14 股東會之決議:決議之瑕疵-得撤銷3監察人無召集股東會之必要仍為召集之決議效力P1-3-69

          最高法院86 年台上字第1579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得撤銷、有效

          UNIT 15 股東會之決議:決議之瑕疵-無效:無召集權人所召集股東會決議之效力P1-3-71

          最高法院28 年上字第1911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無效、不成立

          UNIT 16 股東會之決議:決議之瑕疵-不成立P1-3-76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3 年度第11 次民事庭會議2

          定足數、不成立、無效、得撤銷

          section 4 董事與董事會P1-3-79

          UNIT 1 董事之選任-董事選舉制度不得採分期改選之方式P1-3-79

          經商字第10002406370 號

          分期選任、累積投票制

          UNIT 2 董事之選任-董事長任期內退休致缺位之處理P1-3-81

          經商字第10302136340 號

          董事長補選、職務代行

          UNIT 3 董事之報酬-認定P1-3-83

          最高法院69 年度台上字第4049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報酬、酬勞、車馬費、勞務給付之對價

          UNIT 4 董事之報酬-分配之追認P1-3-87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3 年度台上字第1224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章定總額、股東會追認

          UNIT 5 董事之解任-轉讓持股而當然解任之認定標準P1-3-90

          經商字第207681 號

          實際持有、選任時持股

          UNIT 6 董事之解任-被解任董事於解任議案中之表決權行使P1-3-92

          高等法院93 年度重上字第539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迴避、自身利害關係、有害公司利益之虞

          UNIT 7 董事之解任-董事長、副董事長或常務董事之解任P1-3-95

          經商字第09702082340 號

          有選任權者有解任權

          UNIT 8 決議改選全體董事所應採用之決議型態P1-3-98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8 年度台上字第2159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普通決議、特別決議

          UNIT 9 董事之職權-董事長代表行為之效力P1-3-101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3 年度台上字第1568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交易相對人、善意、交易安全

          UNIT 10 董事之義務-競業禁止義務之範圍P1-3-104

          臺北地方法院96 年度訴字第4947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概括解除、無效

          UNIT 11 董事會之決議與瑕疵-董事會出席數之計算P1-3-107

          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9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2 號

          中途離席、個別議案認定

          UNIT 12 董事會之決議與瑕疵-董事會與股東會之權限劃分P1-3-110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3 年度台上字第2719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企業經營與所有分離、公司法第193 條、公司法第202 條

          UNIT 13 董事會之決議與瑕疵-董事會決議瑕疵之效力P1-3-113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4 年度台上字第823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無效、全體出席未異議、交易安全、誠信原則

          section 5 監察人P1-3-117

          UNIT 1 董事與公司交易時代表權行使之限制P1-3-117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0 年度第3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

          監察人代表、董事會決議、議案決定權

          UNIT 2 董事與公司交易時未經監察人代表之行為效力P1-3-123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1 年度台上字第1092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強行規定、無權代表

          UNIT 3 複數監察人代表權之行使P1-3-126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0 年度台上字第1026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全體監察人代表、個別代表

          section 6 盈餘之分派P1-3-128

          UNIT 1 盈餘之分派P1-3-128

          高等法院100 年度上字第1079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盈餘分派請求權、盈餘分派給付請求權

          section 7 新股之發行P1-3-131

          UNIT 1 違反股東新股認購權規範之效力P1-3-131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3 年度台上字第1681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新股認購、取締規定

          section 8 員工獎勵制度P1-3-135

          UNIT 1 以契約約定離職時應轉讓股份與特定人之可行性P1-3-135

          新竹地方法院99 年度訴字第101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轉讓對象限制、轉讓價格限制

          CHAPTER 4 關係企業

          UNIT 1 揭穿公司面紗理論之適用與否P1-4-2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2 年度台上字第1528 號民事裁定

          揭穿公司面紗、法理、公司法第154 條第2 項

          VOLUME 2 證券交易法

          UNIT 1 有價證券之概念P2-1

          高等法院100 年度金上字第40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境外基金、投資性質

          UNIT 2 公開說明書主要內容之認定P2-4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5 年度台上字第2385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財務預測、主要內容

          UNIT 3 公開說明書虛偽記載責任之相對人P2-6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5 年度台上字第2385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善意相對人

          UNIT 4 證券詐欺責任-交易因果關係之認定P2-9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4 年度台上字第225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交易因果關係、詐欺市場理論、民事訴訟法第277 條但書、舉證責任倒置

          UNIT 5 證券詐欺責任-損害賠償額之計算P2-17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9 年度台上字第521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毛損益法、淨損差額法

          UNIT 6 違反私募有價證券禁止轉賣規範之行為效力P2-20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7 年度台上字第2729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取締規定、效力規定

          UNIT 7 大量取得股權之申報-共同取得之認定P2-23

      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86 號解釋

          共同取得、意思聯絡

          UNIT 8 場外交易之禁止P2-26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1 年度台簡上字第28 號民事裁定

          取締規定、效力規定、交易安全

          UNIT 9 內部人之認定P2-29

          台財證2 字第08954 號

          法人董監事之代表人、法人股東持股

          UNIT 10 短線交易禁止P2-32

          台財證3 字第00461 號

          一端說、二端說、類型區分

          UNIT 11 內線交易禁止1 立法意旨與行為主體P2-39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9 年度台上字第2015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資訊平等理論、信賴關係理論、私取理論、法人

          UNIT 12 內線交易禁止2 消息受領者之範圍P2-43

          臺北地方法院99 年度金字第5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直接消息受領者、間接消息受領者、消息傳遞者

          UNIT 13 內線交易禁止3 重大消息之成立時點P2-46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4 年度台上字第78 號刑事判決

          重大影響投資決定、TSC 案、Basic 案、可能性/影響程度

          UNIT 14 內線交易禁止4 重大消息之知悉與利用P2-52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2 年度台上字第4868 號刑事判決

          主觀意圖、獲利、利用消息

          UNIT 15 內線交易禁止5 重大消息之公開P2-56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4 年度台上字第376 號刑事判決

          公開資訊觀測站、不特定多數人共見共聞、適當積極作為

          UNIT 16 內線交易禁止6 損害賠償之請求權人P2-60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7 年度台上字第1999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善意從事相反買賣之人、證券經紀商、投資人

          UNIT 17 客觀要件之認定-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以低價賣出P2-62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1 年度台上字第1422 號刑事判決

          高價買入、低價賣出、護盤、拉尾盤

          UNIT 18 主觀要件之認定P2-66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2 年度台上字第3349 號刑事判決

          引誘他人從事有價證券交易之意圖、謀取不法利益之意圖

          UNIT 19 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P2-70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4 年度台上字第1614 號刑事判決

          虛假交易、不合營業常規

          VOLUME 3 保險法

          CHAPTER 1 保險契約之性質

          UNIT 1 諾成及不要物契約P3-1-2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7 年度台上字第1950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要式契約、諾成契約、要物契約、不要物契約

          CHAPTER 2 保險契約之內涵

          section 1 保險契約衍生之權利與義務P3-2-2

          UNIT 1 被保險人之保險給付請求權(保險人之保險給付義務)-重大過失致保險事故發生之保險給付請求P3-2-2

          高等法院花蓮分院99 年度保險上更1 字第1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重大過失、保險給付

          UNIT 2 受益人指定與變更權P3-2-7

          臺北地方法院98 年度保險字第58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要保人指定、被保險人指定

          UNIT 3 複保險制度之適用範圍P3-2-11

        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76 號解釋

          人身保險、定額保險、損害保險

          UNIT 4 複保險之判斷時點P3-2-17

          最高法院76 年台上字第1166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保險事故發生時、全保險契約期間、契約訂立時

          UNIT 5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P3-2-19

          高等法院98 年度保險上字第40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重要性、持續性、不可預見性、特約排除

          UNIT 6 被保險人與據實說明義務P3-2-22

         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2 年度保險上字第2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誠信原則、最大善意契約、對價平衡原則

          UNIT 7 據實說明義務之履行對象P3-2-24

          高等法院100 年度保險上字第35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保險業務員、民法第224 條、醫院體檢

          UNIT 8 保險人契約解除權之行使對象P3-2-27

          最高法院76 年台上字第180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受益人、全體繼承人

          UNIT 9 保險人契約解除權之行使限制P3-2-29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4 年度台上字第844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因果關係、對價平衡原則

          UNIT 10 除斥期間經過之認定P3-2-33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9 年度台上字第742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保險事故發生、目的性限縮解釋

          UNIT 11 契約解除權與契約撤銷權之競合P3-2-35

          最高法院86 年台上字第2113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民法第92 條、特別規定、權利競合

          UNIT 12 受益人存在之保險類型P3-2-38

          最高法院85 年度台上字第2586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財產保險、人身保險、死亡給付保險

          UNIT 13 特定身分喪失之法律效果P3-2-41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7 年度台上字第2087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類名指定、契約訂立時、保險事故發生時

          section 2 保險契約之客體P3-2-43

          UNIT 1 保險利益P3-2-43

          高等法院94 年度保險上字第23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被保險人、要保人、受益人

          section 3 因果關係之認定P3-2-46

          UNIT 1 因果關係之認定P3-2-46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4 年度台上字第1816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主力近因、相當因果關係、不包括佔優勢原則

          section 4 保險代位P3-2-50

          UNIT 1 損益相抵之適用可行性P3-2-50

          最高法院68 年台上字第42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保險給付、損害賠償、損益相抵、同一原因

          UNIT 2 保險代位之效果P3-2-52

          最高法院65 年台上字第2908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被保險人優先原則、損害賠償額

          UNIT 3 再保險與保險代位之適用關係P3-2-55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3 年度台上字第2060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商業慣例、契約自由、制度目的

          UNIT 4 全民健康保險與保險代位規範之適用關係P3-2-58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2 年度台上字第2013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5 條、損害保險

          CHAPTER 3 保險契約條款之解釋

          UNIT 1 保險法第65 條消滅時效規定之解釋P3-3-2

          最高法院83 年度第1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

          相對強制規定、絕對強制規定、特約延長時效

          UNIT 2 合理期待原則P3-3-4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3 年度台上字第1721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合理期待、法理

          UNIT 3 特約條款之解釋P3-3-8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6 年度台上字第394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不負賠償責任、保險法第68 條、強制規定

          CHAPTER 4 保險契約之法定類型

          UNIT 1 責任保險-保險事故之認定P3-4-2

          高等法院100 年度保險上字第29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事故發生基礎、索賠基礎、長尾責任

          UNIT 2 責任保險-保險人之參與權P3-4-5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5 年度台上字第2820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和解、同意權、正當理由、附隨義務

          UNIT 3 保證保險-損失發現期間之約定P3-4-8

          高等法院98 年度保險上字第29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對價平衡原則、損失發生、損失發現

          UNIT 4 人壽保險-保險契約停效之催告P3-4-13

          彰化地方法院98 年度保險字第24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催告義務、特約排除、季繳、月繳、等待期間

          UNIT 5 健康保險-保險法第127 條與追溯保險之關係P3-4-19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0 年度台上字第89 號民事裁定

          不能諉為不知、特別規定、注意規定

          UNIT 6 健康保險-住院必要性之認定P3-4-24

          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4 年度保險上易字第3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醫療費用保險、日間住院、除外危險事故

          UNIT 7 傷害保險-傷害保險事故之認定P3-4-28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3 年度台上字第1553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精神疾病、自殘、自殺、外來性、突發性、不可預見性

          UNIT 8 傷害保險-舉證責任之分配P3-4-37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3 年度台上字第612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舉證困難、證明度降低、故意行為

          UNIT 9 傷害保險-犯罪行為之認定P3-4-42

          高等法院97 年度保險上字第3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構成要件行為、相當因果關係、有責性

          VOLUME 4 票據法

          UNIT 1 票據行為之性質P4-1

          最高法院67 年度第6 次民事庭庭推總會議決議2

          單獨行為說、發行說、製作、交付

          UNIT 2 票據行為之形式要件1 空白授權票據之效力P4-4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4 年度台簡上字第12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應記載事項、無效說、機關說、代理說、有效說

          UNIT 3 票據行為之形式要件2 於票據上為「連帶保證人」記載之效力P4-10

          最高法院53 年台上字第1930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背書、民法保證責任

          UNIT 4 票據行為之無因性-原因關係抗辯之舉證責任分配P4-12

          最高法院103 年度台簡上字第19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無因證券、執票人舉證、票據債務人舉證

          UNIT 5 票據行為之代理-越權代理之效力P4-17

          最高法院50 年台上字第1000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民法第107 條、特別規定、越權部分責任歸屬

          UNIT 6 票據行為之代行P4-22

          最高法院41 年台上字第764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使者、機關

          UNIT 7 背書不連續之效力P4-25

          最高法院63 年台上字第1272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喪失票據權利、舉證責任轉換

          UNIT 8 禁止背書轉讓記載之生效P4-27

          最高法院77 年度第23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

          正面記載、背面記載、另行簽章

          UNIT 9 支票發票人之責任P4-29

          最高法院71 年度第8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2

          第一票據債務人、第二票據債務人、委託證券

          VOLUME 5 海商法

          UNIT 1 載貨證券之物權性P5-1

          最高法院76 年台上字第771 號民事判例

          獨立性、物權性、單純相對說、有受領物品權利之人

          UNIT 2 認賠書P5-4

          最高法院89 年度台上字第166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擔保提貨書、損害賠償責任、海上貨運單

          UNIT 3 船舶之適航性P5-7

          最高法院76 年度台上字第1858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定期檢查、主管機關查驗合格、船級證書

          UNIT 4 運送人之貨物照管義務P5-9

          最高法院97 年度台上字第1147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單一說、分割說

          UNIT 5 運送人責任限制之適用範圍P5-13

          高等法院97 年度海商上字第6 號民事判決

          單位責任限制、海上運送期間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作者序

        理論,足使天馬行空之思想恣意奔放,令法文繽紛多元,惟倘未經實務予以具現,終屬空言虛語;實務,足使紛擾煩亂之世事暫歸止息,令文字規範生活,惟倘未經理論予以滋潤,徒留淺陋僵固,二者勢須相輔相成。是以,實務或可謂理論效力化之過程,實為絕大多數法律人畢其職涯殫精竭慮之所,相信亦屬各位讀者心之所向處,自有早予接觸熟悉之必要。

        本書以實務見解(包括司法及行政實務見解)為主幹,經由單元方式盡可能地將具歧異之實務見解收納其中,且詳細擷取各見解之論述過程(實務闡述之方式多經反覆錘鍊而成,多予閱覽對自身法律語言之表述能力應有提升之效),併輔以相關學理見解,使讀者得以最高之效率掌握實務重點。又盡可能透過體系化之方式歸整各單元,並收錄商事法各重點考科,雖尚有「林」未全之憾,惟應不至形成「迷陣」。

        須予說明者,無論實務或學說見解,終屬就個別爭議所為不同面向之闡釋,實應以其神髓為主,而非出自何處,關鍵在於讀者對該爭議之理解與自我看法,是本書撰擬上省略各學說之精確標註,謹置於參考文獻處供讀者延伸參閱,希望讀者能於各單元閱覽後,有所心得註記,而非徒留何人何見。

        最後,衷心感謝學稔陳曉玉副理及林懿婷責任編輯為本書所付出之辛勞,始得令本書順利付梓,希望對各位讀者有所助益。

        P.S. 請空暇時多留意或養成定期瀏覽新實務見解之習慣,除可及時掌握新知外,亦可訓練篩選重要見解及迅速掌握見解重點之能力,畢竟考前或許逃得掉,考上後仍難逃「撈」裁判的命運呀XD

        格法

        誌於2015年10月18日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語言:中文繁體
        規格:平裝
        分級:普級
        開數:25開15*21cm
        頁數:480


        出版地:台灣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• 作者:格法

        追蹤











      • 出版社:新學林

        出版社追蹤

        功能說明





      • 出版日:2015/12/1








      • ISBN:9789862955031




      • 語言:中文繁體




      • 適讀年齡:全齡適讀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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